阳光讯 电梯内点烧广告牌寻乐,险些酿成火灾仓惶逃逸。3月16日,勉县公安局天荡路派出所迅速破获了发生在该县城区一酒店内的这起荒唐放火案。
3月16日凌晨,该所接勉县公安局110指令:有人在县城某酒店电梯内放火。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电梯内广告牌被烧毁,若非工作人员及时采取措施,后果不堪设想,嫌疑人已经逃逸。出警民警通过调取酒店监控录像认定系一男子所为,遂对酒店当日住宿旅客、访客及出入人员进行全面细致排查,最终锁定嫌疑人为周家山镇周家山村三组许某。民警及时与其家属取得联系,阐明利害关系,宣讲法律政策,劝其督促许某尽快到公安机关自首。在民警和家属的共同努力下,犯罪嫌疑人许某于当日17时许到天荡路派出所投案,并主动交待了自己15日23时许到该酒店8411房间找朋友玩,于次日凌晨0时05分乘酒店电梯离开时,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烧电梯内的一块广告牌,导致电梯内着火后,匆忙逃离现场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许某因涉嫌放火罪已被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2011-03-23《阳光报》第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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